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产业要闻 >> 正文内容

“新36条”将发布出台鼓励民间投资具体方式

时间:2010-03-30 10:45: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4分报道,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家关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发布。

    罗国三表示,新的若干意见也是36条,因此可叫做“新36条”。但“新旧36条”有三大不同:

    罗国三:一是范围不一样,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第二个,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第三个不同点,是投资方式的不同。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而是有具体的方式。

    罗国三进一步解释说,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方式。

    罗国三:行业不同,采取的投资方式也不一样,如果确实需要国有资本控股,那么就研究国有资本控股比例能不能调整。金融政策方面,也会考虑调整准入门槛比例问题,包括发行资金规模问题,更多吸引民间投资。

    但罗国三强调,目前“新36条”还在做最后的修改,最终细节要以正式出台的文件为准。记者追问:石油行业是民营企业呼声较大、希望进入的行业,有没有一些新的规定会放在“新36条”之中呢?是否会包括原油进口?罗国三对此解释说,这不是进口的问题,而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问题。这些行业的门槛比较高,政府要设立一个合理和科学的门槛。

    罗国三:合理的门槛是必须的,但是若干意见毕竟只是国务院的一个文件,不可能把所有行业的问题讲的那么透彻,但是提出了很多方向和意见,以后还会出台更多的细则。(中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 记者冯雅)

    国务院: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领域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对于丰富和充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继续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会议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

上页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