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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障碍及对策

时间:2014-08-05 09:47:05 来源:金融时报

  如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稳中求进,是摆在政府和金融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越来越多,力度逐步增强,受惠面有所扩大。但近期的专题调查发现,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仍然有一些障碍。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障碍因素

  (一)有效抵押物缺乏。据调查,小微企业很难为贷款提供有效抵押物,即便提供抵押物也多为企业厂房、设备等,抵押物变现价值低,变现能力差,缺少有效抵押物是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未能获批的主要原因。对渭南市某大型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部门调查发现,受整体规划制约,许多小微企业所占土地大部分为租赁土地或集体土地,虽然有房产证,但不符合相关贷款抵押条件,无法办理该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网贷通等业务;即使有两证,业务办理中评估和登记费用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正常的融资。

  (二)小微企业管理不规范。小微企业多以产品粗加工及低附加值为主,缺乏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弱,管理模式主要实行个人化或家族式管理,管理不够规范,经营透明度较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缺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据农行信贷部门的调查,现行的信贷审批程序要求小微企业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财务报表不准确或与提供给工商、税务部门的报表不一致,既影响了企业信用评价,又增大了融资难度。

  (三)小企业信用意识较弱。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相对较弱,金融参与意识较差,特别是在经营中遇到风险后,对于贷款到期偿还的意愿有限。为了避免或降低信贷风险,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较为谨慎,抵押担保条件较为严格。而且小微企业融资利率较高,贷款一般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上浮30%-80%,而对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为上浮30%以内。

  (四)小微企业产业链条不完整。缺少大集团及核心企业的产业带动,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具有规模效应、利润附加值高的企业较少,产业链条不完整,银行无法围绕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进行统一的信贷支持,只能逐户扶持,发展速度受到限制。

  (五)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滞缓。据调查,近年来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缓慢,受资本规模的限制,放大倍数多为3-5倍,担保能力不强,部分担保机构由于不能和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缺乏担保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无法发挥担保资金的放大效应,业务运作效率普遍不高。而且担保机构在办理担保业务中费率普遍较高,一般都在3%-5%之间,多在办理业务时提前收取,且增加一些人为的反担保措施,导致企业实际可用资金减少,加大小微企业融资财务成本。

  政策建议

  (一)政府及监管部门要努力营造小微企业良好融资环境。一是要加强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激发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加强小微企业信息监测分析,推动建立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将小微企业纳入央行宏观经济金融监测分析体系,及时向商业银行做出必要的信息和风险提示。二是要建立健全金融债权的维权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信用企业名单的沟通,建立小企业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进行联合制裁,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惩治力度,维护银行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三是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和支持作用。积极发放支小再贷款,优先办理小微企业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深入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四是要落实监管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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