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财经要闻 >> 正文内容

三部门形成合力 促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时间:2014-08-21 09:56:48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小微文化企业迅猛发展,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小微文化企业在经营、成本、融资、人才、市场环境等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支持的小微文化企业,是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意见》分为6个部分17条,分别从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意见》在贯彻国家现有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和需求,从五个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培育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优势和创新意识,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激发其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优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强人才培育、拓宽营销途径,推进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人才和社会环境。三是在巩固和深化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等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四是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手段,研究完善文化领域税收政策,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五是立足现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丰富社会组织服务手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完善政府部门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环境。

  针对小微文化企业规模小、总体上竞争力不强,难以开拓市场的现状,《意见》明确,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小微文化企业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制定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具体措施。《意见》还明确,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

  专家表示,资金缺乏是大部分小微文化企业面临的难题。文化类企业的普遍现状是轻资产,而且它很重要的一块资产是在创意、在人力上面,所以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

  为此,《意见》明确了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重点工作。我国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同时,还强调通过财政手段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并在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适用于小微文化企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税收政策制定和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等扶持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落实,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文化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文化行政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做好小微文化企业

上页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