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长宁招商 >> 长宁要闻 >> 正文内容

长宁区推动“三重一大”制度

时间:2012-03-31 09:39:07 来源:

    近年来,上海市长宁区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推出了“四个规范”的监督运行模式。
    规范事前决策环节。注重决策的全流程控制,各部门在提交“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由责任部门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后,向所在党政部门提出议题,通过适当会议形式,对决策议题进行讨论和酝酿,为班子集体决策作必要铺垫。在相关议题提交讨论决策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议题应具有明确的提议部门、详尽的工作事项、需要达到的目标时限、责任人和执行方式。议题决策中,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逐一表决,并将表决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规范过程执行环节。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长宁区所有处级部门通过采用“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单的方式,解决过程执行中变味走样的问题,加强了决策事项的督促执行。“三重一大”执行单由单位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在会议作出决策后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放执行单,相关部门根据执行单内容落实工作要求。涉及资金事项的,由财务部门根据执行单内容支付相关经费;涉及人事方面安排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执行单内容安排干部考察考核、选拔调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执行单内容进行跟踪督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规范监督检查环节。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区委巡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将部门主要领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对全区处级部门执行制度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以适当形式向所在部门党员干部通报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考核评估环节。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按照议题的不同类型,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对全区各部门执行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作出工作评估,并将制度执行的评定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