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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四措施加大监管

时间:2011-09-06 12:59:18 来源:

  上海市 长宁区 围绕四方面加大 政府采购 监管力度。一是严审政府采购预算。将监督关口前移,仔细核定全区预算单位的集中采购 项目 ,认真编制政府采购年度计划,整合采购需求。二是履行日常监督职能。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平稳运行,对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动态跟踪,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集中采购项目的监管。对采购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继续联合区监察局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探索代理机构的管理模式。分别召开建设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探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