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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深入百姓心中

时间:2014-12-10 10:23:15 来源:上海崇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号角,建立法治政府,建成法治社会,让每个老百姓都信仰法律、拥护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然而,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却并不容易。

  切实普及法律知识,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让百姓有法可依,能拿得起法律,懂得维权,解决怕打官司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司法部门过去多年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在刚刚过去的上海市第二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县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崇明实际情况的普法宣传活动,用更接地气的方式让百姓领会依法治国含义。

  法治文化基地 增设普法阵地

  12月1日,在新海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新海法治文化基地揭牌成立,成为本县首个法治文化基地。

  建立法治文化基地的意义何在?首先要从法治文化这个词说起。法治文化是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大文化背景下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法治理念,其核心就是培养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恰是现如今百姓最缺失的东西。”县司法局副局长朱宏培表示,目前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然而,百姓遇事少有人会想到这些部门。多数人更乐于通过“其他”途径而非法律来维护权益。“民众倘若毫无法治观念,谈何依法治国?”

  朱宏培告诉记者,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就是要让普法宣传有一个长久稳定的阵地。基地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这样一个人气场所为落脚点,对于吸引百姓前来大有裨益。“基地将结合百姓意愿,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如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文化演出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观念渐入人心。”

  据悉,这样的法治文化基地未来将在全县各乡镇推广。

  “的哥”宝典 给崇明“的哥”提醒

  提到上海出租车这个行业,必然会想到一个群体——崇明“的哥”。目前,在市区从事出租车行业的崇明“的哥”人数达到3.5万人。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他们越来越需要完备的法律知识来应对各类状况。为崇明“的哥”开展普法宣传,既是崇明特色,也是现实需要。

  “在对方全责或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若对方不配合进行定损或赔偿,该如何处理?”

  “‘的哥’好心将遗失物送还乘客,但乘客认为有部分被‘的哥’拿走,该怎么办?”

  ……

  今年,县司法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在相关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编写完成“的哥”法宝实用法律常识手册,从交通事故、劳动合同、文明服务、租房权益4个方面入手,帮助崇明“的哥”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宪法宣传周期间,这本实用宝典已送至广大崇明“的哥”手中。同时,崇明“的哥”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也于日前成立,中心将通过热线电话、法治讲座、定期咨询等形式为广大“的哥”提供法律帮助。

  故事宣讲 让“法”更入人心

  崇明以农村为主,倘若农民的法律意识上去了,那么崇明的普法工作就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崇明农村目前以中老年人居多,实践证明,向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直接灌输法律条文,行不通。“我们曾每年举办多次普法专题讲座,但效果不佳,别说是中老年人,就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对于生硬的法律条文也难以‘下咽’。”朱宏培说。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向百姓宣传法律知识,生动的事例远比生硬的条文来得有效。宪法宣传周期间,县司法局从系统中抽调人员组成宣讲团,赶赴向化镇、陈家镇、竖新镇等地,开展法治故事讲演活动。故事大多数是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所积累的事例,很具针对性。

  “小偷到你家鱼塘偷鱼,被鱼塘的电网击晕,你要负责任吗?”

  “他不来我鱼塘偷鱼,怎么会被电网电到,这是活该,我怎么需要负责任?”

  “私设电网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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