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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出台"1+3"创业计划

时间:2014-10-15 09:45:29 来源:上海宝山

  应届毕业生当“老板”,政府不仅解决场地,还能给予创业资金、社保、生活费等多项补贴。记者日前从宝山区人保局了解到,为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该区出台了“1+3”创业计划,助推年轻人走向成功。

  日前,一场名为“梦想起航”的商业挑战赛在宝山万达广场正式开赛,36名来自上海大学的学子组成了六家学生公司,互相搭台销售。学员们都利用所学营销战略积极宣传公司产品,有的设置了人偶与顾客积极互动,有的则提供拍照留念以此吸引顾客的眼球,形式多样且富有创意的销售方式,吸引了大量周日前来购物的顾客,使得各自的摊位前热闹非凡。

  “大学生创业的难点之一,就是他们虽然有热情和冲劲,但他们缺少行业经验,对市场和创业项目的把握不够准确。”宝山区人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大学生创业群体是一个小众化群体,帮助他们排解创业中的难题,政府必须要出手相助,为此该区已经出台了“1+3”创业计划,根据学生“老板”最初的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援助。

  面对不断高企的房屋租赁费用,落实创业场地始终是大学生创业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宝山区积极鼓励区域内的街镇在现有经济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的基础上与专业的管理机构签约,合作开发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目前,已经以奖励开办费、补贴租赁费等形式吸引社会各界,通过“园中园”、“孵化园”的形式,为青年和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入驻门槛低、费用成本廉的创业场地。

  截至目前,宝山已认定庙行镇电子商务创业园、大场动漫创业园、吴淞青年电子商务园等7家区级创业园区以及8个街镇创业园区,其中大场动漫创业园被评选为首批“上海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为减轻创业者初期的资金,宝山区还为大学生创业者制定了一套优惠政策。本市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在宝山创业的,可享受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万元;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在宝山创业可享受36个月社保费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对于创业后安置本区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含征地劳动力)的,可根据安置人数享受36个月的带动就业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社会保险缴费额的一半;对于参加创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本市职工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此外,在宝山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生创业者可获全额贴息。用最优惠的政策,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使其积极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