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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下的民营经济:需着力解决垄断问题

时间:2014-12-07 23:09:53 来源:经济参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和《经济参考报》联合主办的双月座谈会日前在京召开。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微博],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党委书记、副所长陈甦,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等专家就法治中国的变革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辜胜阻:四中全会法治中国蓝图六大亮点

  辜胜阻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为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设计了宏伟蓝图,开启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实施依法治国,必须准确认识《决定》法治中国蓝图的六大亮点。

  第一,提出了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的总目标,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依法治国方略的“升级版”。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十五大、十七大、十八大就法治中国或者依法治国都有非常明确的表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这样一个总目标的表述有一系列新的看点或者亮点,海外媒体评价为依法治国方针的2.0版,或升级版。

  第二,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依宪执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基和保障。四中全会提出两个“首先”,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坚持依宪执政,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和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过去我们有宪法,但宪法没有监督机制,违宪没有人追究。必须要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第三,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科学立法,改变立法部门化倾向。“我在立法机构工作六七年,感到立法过程中间部门化倾向非常严重。部门主导立法现象使‘国家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利益化,部门的利益法定化’。行政部门主导立法影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四中全会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如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

  第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依法治官。法治首先要依法治官,处理好“治官”与“治民”的关系。将权力关进“笼子”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面对的重要问题。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官僚化、特权化、等级化,推进法治首先要依法治官。现在我们看到一种现象,在反腐败过程中有一种普遍不作为现象,过去手太长,闲不住,现在是撒手不管。从办事难到不办事。因此,不仅要治腐败、乱作为,还要治不作为。

  第五,强调要防止诉讼受地方化和行政化影响,处理好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增强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当前,司法受到地方化和行政化的严重干预,以“民告官”为主要特征的行政诉讼受地方化和行政化影响最为严重,成为当前司法工作中的“最大短板”。四中全会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将有利于增强司法独立性、公正性,防止公权力对司法的干预。

  第六,科学界定了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的关系,在法治和权力问题上,强调不能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四中全会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在法治和权力的问题上强调,不能权大于法,更不能“以权压法”,违法用权。四中全会最大理论突破是形成了法治中国的升级版本,处理好法治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处理好法大还是权大的关键问题。

  现在一波一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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