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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打通税收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时间:2014-12-03 12:51:38 来源:中投网

 让小微企业融资不再难

  “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是小微企业当前发展的重中之重。”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此前指出。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指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之树。而自2011年以来,以银监会为代表的各部委旨在排除小微企业“输血”困难的因素而不遗余力。

  2011年10月24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俗称“银十条”),在前期出台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基础上,提出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时隔不到两年,2013年3月21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在“银十条”基础上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该《意见》以“始终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为工作目标,不断缓解融资难问题。

  继国务院暂免征收600万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后,国家发改委在4个月后的7月23日,也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11项措施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包括清理规范涉及中小企业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等。

  一个月后,银监会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今年7月23日,银监会再度“发力”,出台《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证监会也提出了资本市场扶持小微企业的十条意见,其中,“大力培育私募市场”和“扩大公司债券范围”备受市场瞩目。

  当前,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指引,已经从先前财政部、国税总局、银监会等各部委的“各自为政”,逐渐变为以国务院精神为指引,某一部委牵头、其他部委协力配合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同时,正如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新所言,“政策扶持要做加法,企业负担要做减法”,各部委近些年来的政策出台在不断增加,而小微企业的包袱却在日渐减轻。在不断的政策利好大礼包下,小微企业不仅减负可期,路也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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