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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9-07-30 13:23:23 来源:上海徐汇

    为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推进区域金融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制定若干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建设“两个中心”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坚持创新与务实相结合,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安全,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化金融业对经济的支撑力和渗透力,增强金融业的辐射能级,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金融业与实体产业特别是科技产业的相互支持和渗透,大力发展具有鲜明特色、较强辐射和带动力的科技金融,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业发展格局,把徐汇区打造成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结合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集聚区、导向型企业与创新型金融机构的成长园。到2011年,金融业完成营业收入165亿元。

    二、站在战略高度,构建金融业多层次、多元化发展格局

    (一)积极参与上海金融市场建设。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国家战略定位。要主动对接上海金融市场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一定的金融要素市场落户徐汇,努力引进金融机构在徐汇建立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和路演中心。优化规划,提供载体,全力推动金融机构及其总部的集聚,特别是非传统金融机构的集聚。鼓励金融创新,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密切关注和大力培育新型金融业发展。

    (二)稳步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进一步发挥区域内金融网点众多的优势,积极协助推进银行机构在徐汇区布设分支机构和网点,重点吸引地方商业银行在徐汇区设立总部及一级分支机构。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主渠道作用,促进信贷结构优化,鼓励银行开发与企业生产和销售相关的新型信贷产品。鼓励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促进银行建立健全分层服务体系,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吸引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总部落户徐汇,鼓励机构积极参与区域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渠道。鼓励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障建设。支持有关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股权转让的方式,吸引保险机构成为战略投资者,促进保险资金投向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着力发展基金、股权投资、信托、期货等金融行业。充分发挥徐汇区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引进和培育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管理企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促进充裕的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壮大信托业务,充分发挥信托工具的功能优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期货公司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机构的发展,使期货市场成为控制成本以及利用价格发现功能稳定生产的重要工具。

    (四)加快发展金融租赁、典当、汽车金融、货币经纪、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行业。积极吸引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培育金融租赁市场,把金融租赁业作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

    (五)努力发展金融中介、金融后台服务等行业。加快发展法律、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行业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鼓励设立专业化的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徐汇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优势,大力促进金融资讯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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