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完毕,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 书》以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向商务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 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时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