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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鼓励民间投资新举措

时间:2010-03-29 14:0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着力拓展非公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

  孔泾源说,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理念上要有一个大的调整,思想上要解放”。现在很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已经出台,但实际上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

  他认为要做到三个创造:一是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发展环境。现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要素的使用依然是国有经济占优势,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要素的政策。二是创造各类经济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些领域,虽然说民营经济可以进入,但实际进入不了。三是要创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保护的法制环境。

  积极稳妥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小洪认为,希望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稳妥地落实上述政策措施,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避免走弯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不应作为权宜之计,而是作为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

  他说,多年来,我国许多领域的投资是向民营企业开放的,但由于缺乏完整的计划和制度,结果不太理想,民营经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时,应广泛借鉴国内外的经验,不能一哄而起。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妥善处理公众、民营企业和合作方之间的关系,规避各种风险,平衡好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以参股和兼并国有企业为例,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及政策安排,就难以避免腐败的滋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陈小洪说。

  另外,民营企业进入供水、能源、通信等基础性,垄断性行业,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国外一些国家有比较完整的制度和程序,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既保障供应和服务质量,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通过相应的政策安排,使弱势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

  庄健认为,有关部门应摸清民营资本的真实需求,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关细则,在融资、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民间投资必要的支持。例如,飞机制造、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领域,虽然市场前景广阔,但开始阶段,投资风险大。国家应在政策、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各种资本的创业和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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