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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大力引进股权投资企业

时间:2009-01-08 09:26:31 来源:财经网

    在工商登记、税收政策等方面提供便利或优惠,希望吸引更多的PE、VC来沪落户

    上海市正在大力引进股权投资企业,并将之作为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8月14日,厚朴基金管理公司创始人方风雷、中国宽带产业基金董事长田溯宁、新桥资本执行合伙人单伟建、贝恩资本董事总经理竺稼等多位PE和VC界的大腕,齐聚上海市金融办的一间会议室里,参加上海市召开的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在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指出,上海将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以推动上海成为中国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陈晓宏在会上表示,上海的国资整合和国企改革,都欢迎股权投资企业的参与。

    此前一天,上海市金融办、工商局、财税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14日的座谈会意在就这个《通知》听取业界的看法,并希望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企业来沪落户。
 
    《通知》把私募股权基金(PE)、创业投资基金(VC)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统称为股权投资企业。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解释说,不提“私募”,是参照国际经验,如红杉资本、贝恩投资等知名企业均未冠以私募之名。

    《通知》中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质、工商登记、税收政策等问题,都有了明确规定。上海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在14日的座谈会上表态,会全力配合,开设各种“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尤其是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企业中自然人的税收,是PE和VC界最为关注的问题。《通知》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指负责投资管理的合伙人,业内简称GP),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指只出钱不参与管理的合伙人,业内简称LP),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以20%数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方风雷等多位业内人士提出,香港个人所得税率一律为15%,较内地要低得多;希望上海能够参照此标准,统一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时,股权投资行业的GP会被按其上限35%征收。

    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严旭拿出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向股权投资企业抛出橄榄枝。严旭称,浦东新区将对股权投资企业的高管,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其所得税额的40%;对于中层骨干,返还所得税额的20%;在高管就医、子女就业等问题上开辟“绿色通道”;正在研讨给予在浦东落户的股权投资企业300万-1500万元的开办费;争取在陆家嘴或张江打造一个股权投资企业的集聚中心等。

    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陈晓宏在座谈会上表示,上海的国资整合和国企改革,都欢迎股权投资企业的参与。陈晓宏称,上海国企改革要坚持开放性和市场化方向,鼓励国有独资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走向国有相对控股,股权投资企业在其中可大有作为。

    上海市分管金融的副市长屠光绍表示,发展股权投资企业不仅有利于开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还能与上海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促进上海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活力。他称,上海将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以推动上海成为中国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