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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问题

时间:2010-04-23 16:28:20 来源:人民网

    由于文化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一般文化企业很难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企业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为了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支持其在主板市场上市;对于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鼓励其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适合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