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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印花税19日起单边征收

时间:2008-09-18 10:10:35 来源:CCTV新闻联播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

  新闻联播报道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

   印花税背景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股民从事证券买卖所强制缴纳的一笔费用,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计征。中国内地证券交易印花税于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同年11月,深圳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印花税,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由此开始……
  2007年“5-30”至2008年4月23日的税率:证券买卖双方分别按3‰的税率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配比例分别为97%、3%。从2008年4月24号起,印花税率由3‰调整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