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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公司注册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时间:2012-06-27 10:03:54 来源:上海招商网

中的货币出资比例是否也应达到30%以上?

  答:《公司法》未对首期出资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作限制,只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货币出资比例达到30%。

  15、对投资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00万的规定?

  答:没有。设立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16、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答: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17、公司对外投资额可否超过净资产的50%?

  答: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必须在净资产50%以内的限制,改由公司章程规定。

  18、申请公司登记时,能否提供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答:企业申请登记时提交的验资报告,只要是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都有效,不受验资机构地域限制但须在主管工商机关备案。

  19、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是否一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对以上事项作出决议时,表决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答:①不一定要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38条11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②股东会对以上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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