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普陀区出台初创期社保费补贴新政策

时间:2011-04-28 15:47:43 来源:上海普陀

  创业带动就业是2011年市政府的实事项目,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创业的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近日普陀区出台了初创期社保费补贴政策——《关于普陀区对创业带动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实施意见》。

  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本区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实际招录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数和社会保险缴费月数,申请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缴费额50%的社保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注册登记起的24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7万元。据悉,与本市创业场地、融资、培训等政策配套,普陀区已经叠加出台了开办费、非正规就业组织转制、创业见习等多项政策,创业组织如有需要,可向区开业指导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