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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为创业投资优惠政策护航

时间:2007-12-03 00:50:00 来源:中国水网

  我国从1984年即开始探索发展创业投资,但由于政策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创业投资的发展停滞不前。从国外经验看,创业投资作为“支持创业的投资制度创新”,通过培育和扶持创业型企业,对于促进创业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和规模不经济性,在其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后还往往处于权利义务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导致创业型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扩大社会就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社会效益,并不能内化为创业投资的经济效益。因此,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来将社会资本转化为创业投资资本,往往面临市场失灵问题。针对创业投资所具有的正外部性和市场失灵问题,不少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创业投资的扶持政策。在种类繁多的政府扶持政策中,税收激励政策是效率最高而且不会导致创业投资基金治理机制扭曲的扶持政策之一。我们相信,由于《税收政策通知》的实施将显著降低创业投资基金的税负,使得创业投资基金成为境内外资金流的洼地,这将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我国创业投资领域。特别是由于工商企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各类企业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不仅基金本身通过所得税抵扣可以得到优惠,而且只要基金所适用的税率是足额税率,投资者从基金所得无需缴税,因此,各类企业从事创业投资的热情也将被激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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