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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5城市获准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时间:2009-04-09 20:26:00 来源:经济信息联播

  继内地与香港有关人民币结算的方案完成之后,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在上海和广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也意味着,人民币结算由此前仅限于边贸领域,开始向一般国际贸易拓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除了确定上海和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共5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外,国务院还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发布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据了解,包括交通银行、中行、建行、招行等中资银行,以及汇丰等外资银行,都在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做准备。

  国家信息中心 高辉清:“由于国际环境变化这么大,使得我们的外贸出口面临很大的汇率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用人民币结算的话,对企业来说它基本上就可以避开这个风险,第二个它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从区域发展来讲,这种制度就有利于使得我们地区经济一体化团结得更紧密一些。”

  银行业人士表示,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程序改变并不繁琐,只是从采用美元信用证转为采用人民币信用证。真正的变化在于境内外银行之间的后台结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