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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企业的“新能源热”

时间:2009-08-11 14:20:49 来源:国际新能源网

源技术的发展很久以来就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如早在1978年美国“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中就规定,电力公司必须按可避免成本购买热电联产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这一政策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与化石燃料发电技术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到1992年,在“能源政策法”中,进一步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提供的能量应比1988年增加75%;同时规定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给予投资税额减免,并授权能源部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示范和商业化项目。

  发电企业都期待新能源规划中能将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问题解决。只有并网问题有法可依,才能让风电发展更有计划性。

  不管是风能还是太阳能,一旦大规模应用,马上面临并网和上网电价确定的问题,前者是硬性约束,后者是内生性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支持政策》虽然还没出台,但地方政府正加快节奏,不断推出补贴政策、形成产业联盟以及生产基地。随着新能源汽车未来市场容量的不断清晰、技术路线的不断成熟,新能源对相关汽车公司的业绩贡献将有可能超预期。

  生物质能(包括煤化工等清洁技术)虽然有政策的支持,但由于行业规模和技术不能在短期内得以提升,因此业绩短期超预期的可能性较小。

  而在核电的层面,五大中央电企都有意涉足,但拿到国家许可的只有中电投一家。在企业看来,相对于一台机就有100万千瓦的核电,单机500千瓦的风电或者光伏产业显然不够看。大家都在期待着一个明确的准入标准,能够尽快进入核电的开发领域。

  可以说,现在市场处于政策出台前的真空期。不管“新能源振兴规划”和“智能电网投资规划”在何时颁布,对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无疑是利好,大家都在静待相关规划的出台。

  “对于核电,中国大唐是‘时刻准备着’,等待新能源规划的出台。”殷立说。

  摸着石头过河

  一个新能源规划承接了各方的期待,然而,宏观分析师刘涛认为,振兴新能源产业,不仅仅在于规划,未来的道路上还有许多障碍需要克服,其中有一些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

  首先,如何保持新能源开发投入的连贯性,避免投机心态。对于尚处于婴儿期的新能源来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后发劣势。例如,国际油价上涨,新能源开发受到重视;油价一旦回落,新能源旋即被束之高阁。此外,由于成本和价格偏高,也妨碍了其推广应用。不少人也指出,全球汽车行业的百年老店通用之所以走到破产这一步,与其过去数年在新能源汽车上只投入、不产出大有关系。

  当然,传统能源相关产业的路径依赖和利益集团的阻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在国内汽车行业表现尤为明显。为此,除了政府政策上扶持新能源相关产业外,推动“节能减排”的公民社会运动健康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如何保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发展比例,以及如何在各种新能源之间保持最优的投入比。同时,还有一个如何协调新能源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冲突问题。例如,生物乙醇作物与粮食作物之间的争地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是饱受非议的话题。

  再次,对于民间资本如何进入并发挥作用要有可操作性,而不使其仅仅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从利益动机来看,国有垄断企业并不欢迎来自新能源的竞争;即使迫不得已,也要把新能源开发的主动权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例如,目前的风力发电,基本为大唐、国电等“国字号”所垄断;而在生物质能源领域,除少数外资进入外,中粮和三大石油巨头也成为主导力量。

  最后,也是刘涛最希望强调的,不能以功利主义心态将新能源开发简单化为今后两三年走出经济危机、拉动经济增长的工具,而应将其视为长期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