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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呈新动向 企业应增强防范意识

时间:2009-07-16 16:03:35 来源:中国工业报

    为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商务部将全力应对国外贸易摩擦、依法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坚持政治交涉、法律抗辩和业界合作原则,充分发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诉企业和商协会的四体联动机制。

  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国际化纤会议上,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调查专员夏翔表示,近期我国遭受的贸易摩擦开始呈现出几种新动向。表现在:案值越来越大,如我国遭受的最大案值贸易救济调查是美国油井管“双反”案,涉案金额达到32亿美元;贸易摩擦向高科技含量产品扩散,比如印度同步数字传输系统反倾销案,涉及华为、中兴、烽火和上海贝尔等国内多家著名高科技企业。

  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主要表现在:2008年7月,欧盟首次以“损害威胁”为由对我国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今年4月初裁定征收15%~24%的临时反倾销税,这在WTO历史上都十分罕见;4月29日,美国对我国重启特保调查。

  另外,国外对我国反补贴势头不减,2006年以来,国外一共对我国发起反补贴调查23起,今年1~4月就发动2起;发展中国家与我国贸易摩擦强度也越来越大。去年10月以来,印度对我国密集发起26起贸易救济调查,成为金融危机以来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数最多的国家。
 
  据了解,当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式主要包括:一些国家滥用WTO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采取提高进口关税和禁止或限制进口措施,对进口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台扶持本国产业的政策,通过货币贬值等手段保持出口竞争力。

  夏翔建议,企业在应对贸易摩擦时,要深入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相关知识,在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时敢于应对、善于应对,主动抵制低价竞销等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的行为,并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和加强进口预警机制。

  对于行业组织而言,要加强与国外业界的对话与协商,通过业界间合作化解贸易摩擦;积极组织企业和代表企业应诉;还要密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联系,使会员企业及时了解最新的贸易摩擦动向。

  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11月至今年4月底,我国共遭受贸易救济调查56起,涉案金额达到88.6亿美元,平均每月遭遇9.33起,月均涉案金额为14.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