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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上海美博会

时间:2009-01-20 15:03:17 来源:上海会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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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企业:200美元/㎡

参展要求

●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有: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

众多新举措、确保BHC2009新跨越

● 完善与组建强大的客户关系管理(BHC)系统

主办机构已经专门成立一个信息部门,专门整理与收集行业买家资料,并定期通过展会信件、E-mail等发送展会快讯

● 强大的媒体宣传与推广提高观众的数量与质量

在重要的国内外专业报刊及网站、电台、电视台,报纸,例如《医学美学美容》《中国化妆品》《中国科学美容》《中国美容时尚报》《香港美容》《姊妹专业美容》《发现资源●化妆与美容》《中国美容网》《中国化妆品网》《中国美容美发网》《新民晚报》《新闻晨报》《解放报》《青年报》等媒体对本届展览会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 海外推广工作 全面展开

主办机构将通过海外合作单位,组建覆盖2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海外代理与招商机构,扩大展会海外的影响力。

为展商提供的服务

●  在大会官方网站上免费为参展企业做长达一年的广告宣传;

●  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展场清洁、24小时场馆保卫等服务;

●  大会将编印精美会刊,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200字左右公司简介;

●  大会提供交通运输、展具租赁、礼仪等服务,展商根据情况选用;

●  大会指定二星--五星各档酒店,展商凭证入住将享受超级优惠。

参展细则

? 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 展商签订展位销售合同后7日内支付全款至承办单位或50%展位费作为定金,余款在2009年3月1日前付清,逾期未支付定金的单位,主办方有权终止其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出售和调整该展商预定的展位;

2009年3月1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并注明公司名称;

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09年3月1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

敬请参展企业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络,获取最新展会信息

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1905室

邮  编:200235

总  机:+86-21-64329266/64329288  
  
直  线:+86-21-64329302

传  真:+86-21-51714528

E-mail:zhang.yie@163.com

展会网站:www.bhcexpo.com

联系人: 龙 海 1502186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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