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20 15:03:17 来源:上海会展网
参展要求
●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有: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
众多新举措、确保BHC2009新跨越
● 完善与组建强大的客户关系管理(BHC)系统
主办机构已经专门成立一个信息部门,专门整理与收集行业买家资料,并定期通过展会信件、E-mail等发送展会快讯
● 强大的媒体宣传与推广提高观众的数量与质量
在重要的国内外专业报刊及网站、电台、电视台,报纸,例如《医学美学美容》《中国化妆品》《中国科学美容》《中国美容时尚报》《香港美容》《姊妹专业美容》《发现资源●化妆与美容》《中国美容网》《中国化妆品网》《中国美容美发网》《新民晚报》《新闻晨报》《解放报》《青年报》等媒体对本届展览会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 海外推广工作 全面展开
主办机构将通过海外合作单位,组建覆盖2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海外代理与招商机构,扩大展会海外的影响力。
为展商提供的服务
● 在大会官方网站上免费为参展企业做长达一年的广告宣传;
● 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展场清洁、24小时场馆保卫等服务;
● 大会将编印精美会刊,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200字左右公司简介;
● 大会提供交通运输、展具租赁、礼仪等服务,展商根据情况选用;
● 大会指定二星--五星各档酒店,展商凭证入住将享受超级优惠。
参展细则
? 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 展商签订展位销售合同后7日内支付全款至承办单位或50%展位费作为定金,余款在2009年3月1日前付清,逾期未支付定金的单位,主办方有权终止其签订的合同、并取消、出售和调整该展商预定的展位;
2009年3月1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并注明公司名称;
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09年3月1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
敬请参展企业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络,获取最新展会信息
上海秀博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威棱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1905室
邮 编:200235
总 机:+86-21-64329266/64329288
直 线:+86-21-64329302
传 真:+86-21-51714528
E-mail:zhang.yie@163.com
展会网站:www.bhcexpo.com
联系人: 龙 海 1502186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