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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委书记:权力越规范 社会越有活力

时间:2014-08-14 10:00:35 来源:解放日报

  权力越规范,社会越有活力 ———专访徐汇区委书记莫负春
  记者:今年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一号调研课题,你怎么看待政府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扮演的角色?
  莫负春: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一大主体。讲社会治理,首先需要对政府公权力作出规范,包括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行为的规范。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下,权力越规范,社会就越有活力。对领导干部来说,要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比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已实现会议询问常态化,目前正研究制定关于区政府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等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在行政预算审查、财政资金绩效评估等方面,进一步体现人大的职能作用。
  还要坚持依法协调社会利益关系。面对不同乃至对立的利益诉求,定纷止争,根本的办法还是靠法律靠公开。对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项目的出台实施,我们提出要实现“三个穷尽”,即穷尽法律规定的程序、穷尽方案优化的可能,穷尽群众工作的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绝不能以突破法律底线求得一时的稳定。
  记者:也就是说,法治政府建设也是题中之义。
  莫负春: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具有很多优点,比如,确定性、稳定性、可预期性、普遍适用性等。创新社会治理,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合作关系,也需要建立在法治框架内。就政府而言,一方面,要明确自身定位,建设服务型政府,解决“干什么”的问题。在公共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提供,选择性公共服务可引进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首先是理念转变,政府在规范整合自身工作职能的同时,要注重加强社会治理多元参与主体的培育,建立伙伴合作关系,腾出社会参与空间。其次是制度先行,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部门职责,搭建政社合作平台,形成市场化竞争性购买机制。第三是阵地拓展,形成一批社区服务的项目基地。最后是信息化运行和监管,要对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评估机制和办法。比如目前徐汇正在全市率先试点养老评估信息管理平台,今年还将建成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对“12345”热线、城市网格化管理等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信息整合和全程监管。
  另一方面,要规范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要坚持职权法定,我常对公务人员讲,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行使,在法律适用上是不同的。对公民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政府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为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我们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把该放的权放开,把该由市场做的事给市场,政府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外,为防范廉政风险,徐汇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养老等领域,凡属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代建制。
  记者:法治政府与社会是如何互动的?
  莫负春:从管理到治理,很大的区别就是治理强调政府、居民、企业、社会力量的相互合作。政府处理问题比较强调法治、规则,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比较强调道德、伦理,法理和情理相结合,可以取得最佳的治理效果。徐汇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社会资源,这也形成了徐汇社会治理的一些特征和优势,一方面社会主体比较丰富,区域汇集了大量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源。另一方面,社会发育比较成熟,居民文化水平高,自治意识较强。因此,徐汇创新社会治理有着天然的优势。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在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利民和靠民”的宗旨,始终坚持发动、鼓励、支持区域单位的参与,以合作促发展,动员区域单位打破体制内的“小循环”、“内循环”,共同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为此,我们成立了区域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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