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财经要闻 >> 正文内容

银监会下发最严信托评级办法

时间:2014-08-14 09:48:10 来源:新浪财经

  8月13日下午消息 新浪财经获悉,银监会已于近日下发了最新版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加大了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考评力度,要求信托公司对每个风险项目明确处置措施、时间表和预案,并将所有风险处置预案上报监管机构。其还规定信托公司回避记者询问将被扣分。

  银监会下发最严信托评级办法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是2010年以来,银监会对于信托公司分级监管办法的首次调整。

  《指引》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与实施、评级结果的运用、附则五章内容。并含《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标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操作细则》、《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评分操作表》三个附件。

  根据《指引》,评级要素包括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和合规管理三个方面。

  风险管理分为4个部分,分别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托业务风险管理和净资本情况;资产管理要素分为5个部分,分别是综合经营能力、信托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研发与创新能力、营销能力、公司声誉;合规管理要素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合规管理体系、固有业务合规性、信托业务合规性、信息披露合规性、关联交易合规性、运行效果评价以及限制性条款。

  银监会将对信托公司开展单项要素评级和综合评级。单项要素的评级结果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得分情况划分为1-6级。综合评级以合规管理要素为前提,统筹考虑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要素的评级结果。综合评级根据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级别情况确定为1-6级,每个级别分别设A、B、C三档。

  《指引》规定,银监会各级机构对信托公司的年度监管评级应于次年5月底前完成。银监会可根据监管周期、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及监管资源的配置情况适当调整。

  信托公司将出现两极分化的局面

  评级结果是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 。

  根据《指引》对综合评级结果为1级或2级的信托公司,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的监管行动,积极支持公司发展,相应降低现场检查的频率,在新业务开展等市场准入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对综合评级结果为3级的信托公司,应指出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其进行整改,在现场检查时应重点关注存在风险的领域;根据公司的实际风险状况,在新业务开展等市场准入方面进行相应的监管指导。

  对综合评级结果为4级的信托公司,应加强非现场监管,每半年至少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一次监管会谈,并保证一定的现场检查次数;必要时可在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新业务开展等市场准入方面进行限制。

  对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的信托公司,应给予高度关注,每季至少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一次监管会谈,了解信托公司最新的经营管理情况及采取的风险控制和化解措施;提高现场检查频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必要时可采取限制公司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业务、要求公司进行重组或建议更换高级管理层等监管措施。

  对综合评级结果为6级的信托公司,应及时制定和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实施促成机构重组等救助措施,同时,可以采取责令暂停业务、责令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限制分配红利和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等措施。对已经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启动市场退出程序。

  优选财富董事长张虎成向新浪财经分析称,新的监管评级标准一旦开始执行,信托公司将出现两极分化的局面,过去出现兑付危机的信托公司可能会受到限制,评级较高的信托公司将会受到市场的追捧,监管的让路以及政策的支持将助推这类公司走向创新发展之路,更有助于他们做强做大。而对于评级较低的信托公司可能会面临停业整顿或者限制业务的处罚,最终会导致这类公司业务规模

上页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