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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

时间:2011-12-21 12:56:20 来源: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2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实际工作之中,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留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
  本报讯  (记者沈竹士)昨晚,上海出席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的代表从北京载誉归来。本次评选表彰中,长宁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徐汇区、奉贤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浦东新区经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区的荣誉称号。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今年本市广泛开展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推荐工作。全市各区县把推荐活动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的过程。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办法推荐出的代表,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振武带队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
  除了上述区县外,崇明县横沙乡等14个村镇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杨浦区殷行街道办事处等53家单位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另有9个村镇和39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