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徐汇招商 >> 徐汇要闻 >> 正文内容

名人故居与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11-12-19 13:33:17 来源:

  由上海市文物局、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处、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和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支持的“名人故居与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日前举行。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加强名人故居的深度研究
  ▲钱宗灏
  名人故居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具有唯一性;但是,当它们作为建筑遗产蕴涵在历史城区的时空脉络之中时,就具有了多重性。如果讲我们保护名人故居的出发点在于尊崇它们的历史价值,那么一旦将它们视作建筑遗产或文物时就会全面得多。除了着眼于它们的历史价值外,也会强调建筑本身的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例如,东平路7号是一幢砖木结构假三层花园住宅,现在大家都知道它是孔祥熙旧居,但鲜有人了解它的第一位产权人是英籍丹麦人赫劳森,直到1935年赫劳森告老还乡时才将其出售给孔祥熙。又如,东平路9号原蒋介石旧居是一幢法式花园住宅。人称是宋子文买下用作宋美龄的陪嫁,但无人知晓宋子文是从谁手中买下这幢楼?这幢楼建于何时?最初主人是谁?后来的主人又做了哪些更动?这些刨根究底的问题,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关乎到文化遗产建档工作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作者为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系教授)
  双重的遗产  立体的保护
  ▲陈勤建
  对于名人故宅的保护,中国各地过去主要依据《文物保护法》的原则,将名人故居作为不可移动的文物,这是应该的,但又是不够的。因为名人故居不仅有不可移动之物——故居,还有居住其中的名人之所以“出名”的口承记忆:名人自身活动所造成影响社会的事件以及个人产生新闻效应的生活逸闻。名人故宅作为文化遗产,更多的是因名人而出名:其承载着更多的民众的口承记忆。而这些口承记忆是建构地域文化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这些也是重要的文化遗产——人类口头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人故宅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同时遵循文物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和原则进行。在具体操作上,更要注意立体性、科学性。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保护文化遗产与传承都市文脉
  ▲苏智良
  上海作为中国近代首位城市,数以万千计名人在此生活、工作、战斗,留下的各具风采的名人故居,是城市历史的结晶,也是上海城市的文脉。
  如何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第一,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推进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第二,这一工作不仅要有建筑师的参与,也要有文化史家顾问。第三,民间力量不可忽视,要调动民间企业和私人的积极性,参与保护。第四,在老城区进行大规模建设要慎之又慎。第五,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外延应不断拓展。城市的过去与未来不可分割,文化遗产正是城市连接两者的媒介。有些城市正在获得未来的同时而丢失了过去,我们绝不能再允许城市在改造、扩张中失去“历史的记忆”。(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老房子,都市文化的灵魂
  ▲李天纲
  竭尽全力保护老房子,尤其是名人故居,让后人铭记历史,因而也彰显出城市文化,这是保护人类历史遗产、努力维持“文化多样性”的一个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是国际社会具有广泛共识的宣言。在今天的文明世界,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具体到上海这样的城市,保护一座年代最久的建筑,具有和保护大熊猫等濒危动物同等重要的意义。中国人的现代文明是在上海等大城市首先形成的。最近几年来,上海文化界开始重视“海派文化”遗产,开始注意保护历史建筑、名人故居。老街道、老建筑、老房子
上页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