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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

时间:2012-05-23 15:30:18 来源: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制度设置不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有些合作社设立登记不规范,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所,不具备开业资格等。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结合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难以将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传统文化资源优势融合转化为产业优势,导致产品附加值低。
  农户法律意识淡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又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艰难。
  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多因素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水平较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资金扶持和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相对还比较弱,合作社在信贷、税收、用地等方面均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使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成为实施农业项目的重要载体。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结合属地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扶持引导工作。各地基层工商所应以村镇消费维权联络点为依托,通过定期召集农户举办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并公布服务电话接受村民咨询;要深入辖区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农村生产情况,提供跟踪培训、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提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结合登记职能优势,把握关键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窗口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咨询服务处,实施全方位全程指导,实行申请、受理、审批、登记“一站式”服务;各基层工商所要勤于疏导,落实登记回访制度,对已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定期进行走访,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及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品牌战略,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基层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要深入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力度,鼓励和扶持合作社结合区域优势产业,选好发展突破口,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要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助推规范管理,提高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
  结合红盾护农行动,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定期组织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活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法律意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正确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农业订单规范化,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结合服务职能,多渠道助导,搭建合作发展平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设自己的网站,开展网络营销,宣传产品和品牌形象,扩宽产品销售渠道,搭建成员之间、合作社与外界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针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合财政、农业、民政、税务、国土资源和金融等相关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土地优惠和其他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