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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 千呼万唤不出台

时间:2009-03-17 14:19:57 来源:深圳汽车大世界网

  又迎来了“两会”,又遇到了“3.15”。汽车维权、质量投诉依然是“3.15”的热门话题,但汽车产品的“三包”提案目前为止却没有在两会上露面。依稀记得,去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曾呼吁汽车“三包”规定尽快出台,不过后来也没了下文。

  往远了说点,诗人白居易浔阳江头夜送客,歌女虽然“犹抱琵琶半遮面”,但“千呼万唤”还是出来了。而汽车三包规定自“草案”面世至今已近5年,依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看来,“江州司马”白居易被琵琶曲感动得哭湿一袭青衫是多么幸运的事,如果汽车“三包”能出台,现在扔几套西服到河里都成。

  实际情况是,想破费都不太可能。

  早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即汽车三包规定草案),之后就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征求意见以及修订。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等待。

  终于,2007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王立昕向媒体表示,汽车 “三包”规定的意见征求工作已接近尾声,有关各方在许多关键性的问题上已基本达成一致,汽车产品很快就能实施“三包”。消费者欢欣鼓舞了一阵,但没有装进自己口袋里的钱依然还不是你的。

  因为后来指尖总局又表示不会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将实行国务院颁发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又表示,《条例》已经在草拟之中,预计不久将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消费者觉得,不管是“三包规定”还是“责任条例”,能保护我们的权益就行了。

  不过,至今这个条例还没有着落。

 “三包”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其实还是各方面利益的博弈没有结果。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不可能有利益上的平衡,“三包”实施,必然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承担方当然是厂家和经销商。他们要抵制。

  你购张椅子10块钱,买部手机2000块,有问题该修修,该换换。而汽车不是小商品,价钱少则4万,5万,多则上百万,涉及购车时的各种税和费还是小数目,如果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那样退一赔一,不知道厂家和经销商还做何感想。

  有业内有专家认为“三包”可能导致恶性包退换。“三包”有好处,但也有负面影响,“三包”的出台可能造成“保护过度”。

  厂商携着经销商抵制“三包”,专家怕对消费者“保护过度”,所以政策制定者只好按着现实的状况,继续不保护。在“变”和“不变”之间选择“不变”,这是最稳妥的。“因噎废食”之下,厂家和经销商强势一方的利益得到了“过度保护”。

  制定政策,要征求意见,然后修订,但是消费者和“三包”政策的关联性甚至要高于厂家和经销商,消费者的声音是否被征求了?不得而知。

  也许,决策者认为要按照市场规律引导,要通过市场竞争手段使达不到售后服务要求者被淘汰,而不是政府出台政策强制企业。从实际情况上看,这是不可能的。

  拿乳品业的“三聚氰胺”事件来说,国家对“三聚氰胺”的使用有严格标准,但加入“三聚氰胺的”的牛奶在检测中能使蛋白质含量虚高,竞争这么激烈,为了利益很多人都会使用。市场竞争并不能使企业自觉提升质量。没有政策监督的雷霆手段,也就没有过硬的质量。

  笔者认为,制定政策的部门应该拿出魄力,排除干扰,切实的考虑消费者的处境,让政策尽快出台。看一看,美国、欧洲、日本都有类似的“三包”规定;想一想,车主维权,哭告无门的现实情况;问一问,因汽车质量问题在车祸中丧生者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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