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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只是"美好愿望"

时间:2011-09-21 14:29:12 来源:

  有消息称,我国工资协商推广10余年效果不彰,据有关人士分析,原因是有的企业困难多,有的老板“心太黑”;劳资信息不对称,工会腰杆不够硬;保护劳工权益的法规还不完善。这些当然都是事实。但我却认为,十年的“工资协商”推广不了,根本原因在于这件事在只是个“美好愿望”。

  我曾因工作关系,在二十世纪末就接触到了“工资协商”这个事。那是上海普陀区的长征镇,当时那儿的私营企业比较集中,为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时任的镇党工委就有针对性地在一些小规模的(几十人,上百人)的私营企业里弄出一套叫“工资协商”的东西,就是由老板、工人代表和“联合党支部”或“联合工会”(就是由几个或多个企业联合组成的党、工组织)这三方面共同来“协商工资”。说实在的,当时的这种做法很新鲜,但实际上只是个“初级操作方式”。虽然三方面都做了工作,但大家“心里有数”,也没有把它太当回事。然而,我们的“组织”和媒体不得了了,包括我在内就拿来做文章了,而且还做了很大的文章,从此,也就十年前吧,这个“工资协商集体协商”字眼就开始出现在我们的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中了。

  现在10年过去了,新华社发表专门报道,说是“效果不彰”,我觉得这是很客气的“评价”,要我按实际来说,就是“效果不灵”。为什么这个据说在国外一些国家普遍适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而且是普通劳动者实现“涨工资”愿望的法定程序,在我国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却行不通呢?

  还是那句老话,国情不一样。我注意到,那些“普遍适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实行了很长时期的国家。说白了吧,人家没有那个像我国的所谓“转变”,即从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人家从资产阶级革命成功那一时刻起,在建立市场经济之初,就进入“工资协商”,从此渐渐地发展完善成熟,凡十年,上百年了,进而成为一种法定程度。我们,中国虽然目前搞市场经济了,但在体制和机制上的某些环节还没有完全地“转变”过来。这是事实。比如,我们绝大多数员工的工资不是还有所谓的“国家工资”这一块吗?我们的国家还是用计划经济时的某些“做法”在管着员工的工资。再比如,我们现在不是还有什么“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的劳动保障政策?倘若说要“工资协商”,那就必须“全部放开”,这就是首先得从体制机制层面确立“工资协商”的“上马”。但这目前能做得到吗?既然做不到,这“工资协商”要全面地推开,难道还不是一个美好愿望?

  什么叫“协商”?从哲学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搏弈。“工资协商”,就是一种双方利益的搏弈,只是这种搏弈是“平和”方式的,是外柔内刚的。既然如此,在中国劳动就业还是民生大难道之一的态势下,这种利益搏弈的筹码“倾向性”就不可能在“劳动者”一方。不是经常能听到老板对员工说“你要干就干,不干就走了”这样的“公式语言”吗?因为,在企业外到处都有待业者的情况下,想要老板心甘情愿地跟咱们员工“协商涨工资”,可能吗?双方不是处在相对平等的基础上,这样的“工资协商”,难道还不是一个美好愿望?

  上述是“美好愿望”的客观存在,还有从主观上看,我们对“工资协商”委实还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计划经济体制让众多的人形成了“上级说什么,下级就干什么”“我说如何,你就如何执行”的“服从习惯”。包括工资在内,多少年来,人们总是“盼着”加工资,谁还有会“要加工资”?这样的“习惯势力”是难以用十年二十年时间来消除的。

  可见,“工资协商”是个“美好愿望”,确实不能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