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金山招商 >> 金山要闻 >> 正文内容

金山稳经济“28条措施”出台

时间:2020-04-24 14:45:08 来源:

计划。(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各项目主管部门)

  (七)加大重大工程前期研究经费支持。按照《金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前期研究经费支持。为加强对带动型、支撑型重大工程前期研究,安排落实2020年度第一批项目前期专项研究经费约200万元。对于本年度有新增前期研究经费需求的项目,2020年6月底前,区发改委将视各单位需求情况按程序补充安排一批前期研究项目。(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三、扩大政府有效投资

  (八)加强政府财力资金保障。统筹调度区镇两级政府预算,优化区重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向上争取,做好市级补助资金申请。对于市级转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区级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发,相关资金按需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至预算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投资项目按标准列支防疫专项措施费,因复工合理增加的成本纳入项目总投资。(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

  (九)用好用足政府债券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额度,扩大我区投资项目资金总量。在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新增债券额度后,在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前,利用库款垫付拟发政府债券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用款需求,加快项目推进。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债券资金当年度使用完毕。健全债券项目库制度,积极储备符合债券发行要求的项目。(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十)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和使用。加快医疗卫生、垃圾处理、水务、交通等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积极保障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区级资金,镇级实施方案批准后,及时拨付区级资金。着力保障土地储备项目前期动拆迁和土地开发资金需求,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

  (十一)保障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按照市级预下达2020年度5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涉及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及疫情防控配套类项目,列入市、区重大工程类项目,以及重点产业类、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重点乡村振兴类项目做到应保尽保。(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

  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十二)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疫情期间不安排现场签订出让合同,地块成交后由出让人与受让人双方协商约定后续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并就合同中出让价款支付、开竣工时间等条款的调整内容达成一致。(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

  (十三)做好经营性土地出让及储备开发有关工作。进一步研究经营性土地出让及储备三年计划,完善规划编制计划,加快实施土地储备及相关动迁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对于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建立区级例会制度,按照计划逐一推进,努力确保完成年度出让目标。(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土储中心)

  (十四)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积极执行和落实本市鼓励企业盘活存量资源投资兴业相关政策。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在5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协调推进金山第二工业区区域整体转型,明确二工区战略预留区规划编制路径及后续涉及土地合并、收储、合同调整等工作口径。在支持战略预留区优质企业申报优质项目认定基础上,推进金山第二工业区战略预留区整体打开。(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区发改委、二工区)

  (十五)减轻房企入市成本压力。2020年内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从首次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调整为首次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缴纳。对于认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若开发单位资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