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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专门批示煤炭亏损问题 多措并举助脱困

时间:2014-11-04 20:50:26 来源:国际在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11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总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司长李万春介绍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新《安全生产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今年以来,煤炭行业经济形势下行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煤炭企业陷入了困境,近期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煤炭行业脱困的政策,请问煤炭行业脱困的过程当中会对安全生产带来哪些影响?我们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哪些举措?

  黄毅: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们确定了“1+4”工作法,全力推动煤矿安全的专项整治,应该说见到了明显的成效,连续19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这是历史上最好的水平。但是,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煤炭经济下行这种情况之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如何既帮助煤炭行业解困,同时要加强安全监管,在这方面我们确实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这个问题请煤监局副局长宋元明先生具体回答。

  宋元明:

  去年以来,煤炭行业由于煤炭市场严重的供大于求,造成了煤炭行业大面积的亏损。这种亏损如果继续持续下去,不仅会影响煤炭行业的健康运行,也会影响我们国家能源的安全供应,同时严重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长期亏损下去,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必然减少,各种安全措施和设施跟不上,同时也要影响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抓安全的精力,会造成我们矿工情绪上的不稳定。因此,抓好行业的脱困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行业亏损的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和国务委员王勇同志都专门为此作出重要批示,并且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开会专题研究,总体上是要多措并举,在行业脱困和安全生产上,采取一系列的组合拳。比如,在行业脱困方面,一是要控制国内煤炭的生产总量,二是要控制劣质煤的进口。为煤炭企业清费利税,减轻煤炭企业的赋税负担。同时继续加强煤炭企业的改革,研究我们一些老企业、灾害严重的企业有序退出的机制。

  在调控国内煤炭生产总量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参与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组成的行业脱困的联席会议机制,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协调13个相关的部委共同研究措施,比如在调控国内的总量上,安全监管的介入是要将调控总量纳入到一个依法调控、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首先,我们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一律责令停工停产,这部分建设项目,有的未经核准,有的经过核准,但各种相关的手续不齐全,不仅建设而且已经投入生产,有的还是大项目,严重地冲击煤炭的市场。在调控总量上,我们还要查处严重超能力生产的行为,在煤炭亏损期间,一些煤炭企业以量保价,低价促销,反而不断地加大生产能力,形成了超能力生产的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已经对所有煤矿的生产能力在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对超能力生产的行为,我们也欢迎社会监督,进行举报。

  在调控总量方面,我们还要核减危险煤矿的生产能力,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是煤矿比较严重的两类灾害,这两类矿井我们要通过核定,对生产能力进行核减。调控总量方面,我们还要大力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正像刚才我们新闻发言人讲的,今年我们目标关闭800处小煤矿,目前已经确定关闭名单902处,力争到年底超过一千。同时,我们还要严格准入,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不再建,去年10月份出台政策以来,这一年控制的很好,30万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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