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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运管处:私家车禁止进入租车平台营运

时间:2014-08-22 09:57:56 来源:中国上海

  一度抢占市场风头的商务租车市场遭遇政策风险。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出台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其中规定:严禁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并且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必须将“租赁经营”与“客运经营”相分离;后者被媒体解读为“不能配驾驶员”。对此,上海市交通委运管处回应称,8月1日出台的打击“黑车”新规里,已明确指出将对“召车信息服务商”进行严格管理,私家车严禁进入营运市场;但具有资质的租赁车辆和驾驶员,可以合法运营。

  私家车:严禁进入营运市场

  首先受到“冲击”的,是租车平台上的私家车。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没有营运资质,却混在商务租车公司,冒充“租赁车”;另一种则是新生事物,这些的确为个人所有的私家车注册在互联网P2P租车平台,用于出租。对此,市交通委运管处副处长马斐明确答复:只要是私家车,发生了“钱财来往”的经营行为,一概被视为非法营运。

  “实际上,我们8月1日出台的新规里,所用的‘召车信息平台’一词,针对不仅仅是社会热议的打车软件,也包括这些互联网租车平台。”马斐告诉记者。新规中写到的“经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客运服务驾驶员或者车辆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服务商不得提供召车信息服务”条款,针对的正是部分没有营运资格的服务商。

  这一规定,在打击假冒租赁车上并无异议,但在新兴的P2P租车服务中,却出现了不同的解读。

  P2P租车服务商“宝驾租车”告诉记者,他们的模式,是“个人对个人”、是“提供撮合居间”,提高“闲置车辆”的利用率,并非租赁营运;换言之,租的是作为物品的“车辆”,至于租到手后具体用作何途,是每个租车者自己的事。对此,马斐表示,无论是叫做车辆租赁、还是设备租赁,实质上已经进入了这个行业,“既然在这个行业里,就应该受到法律约束。”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P2P租车平台标榜的是“个人对个人”和“闲置车辆”,但无法排除有经营企图的人,专门购置车辆挂上平台。

  租赁车:有资质的可配驾驶员

  而对于业界热议的“北京租赁车不得配备驾驶员”,马斐表示,在上海,只要是合法经营的租车公司、具有营运资质的租赁车辆,加上挂靠在劳务公司的“代驾司机”,完全可以合法进行配备驾驶员的车辆租赁。

  记者了解到,在互联网租车平台出现之前,绝大多数租赁车公司只做长租生意,因为短租、日租的信息交换成本太高。但互联网租车平台的出现,完全颠覆了这个局面,让许多小型租赁车公司,也有机会以较低的成本找到短租客源。易到租车、一号专车等都承认,自己是一个租车平台,与多家租赁公司及劳务公司开展合作,从租赁公司租车,从劳务公司租驾驶员,为乘客提供服务。

  这个短租的市场,与出租车市场高度重合,在易到租车、一号专车等网站上,经常可以见到“机场到市区50元、100元”等与出租车价格相当的优惠价格。马斐表示,这样低廉的价格,很有可能是混入了非法营运的车辆,“如果他们都是用的合法车辆,价格根本做不到这样。”

  据一家小型租赁车公司透露,其拥有的二三十部租赁车辆中,有一半都不具备营运资格。

  “对于具备资质、合法营运的公司和车辆,我们都是欢迎的。”马斐表示,至于司机,如果拥有相应车型的驾照,所属公司有机动车驾驶服务业务,就可驾驶租赁车,政策上并无太多限制,前提是驾驶的车辆具有营运资质。如果利用互联网租车平台,靠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以取得低廉价格的非法营运车辆,“我们会严厉打击。”实际上,“一号专车”的前身“大黄蜂”,就曾在上海的打击黑车整治中“中招”。

  运管处:希望租车平台多了解法规

  租赁车要取得合法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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