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2 10:07:19 来源:上海黄浦
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
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在2015年预算编制中,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将“三本预算”全部提交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形成“三本预算”有机衔接、逐步统筹的政府预算体系。
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并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开时间符合法定要求,进一步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
保障重点支出,在2015年预算安排中,清理规范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部分重点支出不再采取挂钩方式,而是根据实际需求优先安排、重点保障。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在建立绩效目标信息化申报平台的基础上,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2015年各部门编报项目绩效目标预算资金的比例达到45%,并与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有机衔接,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