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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与市浦江办签订合作协议

时间:2010-11-04 10:35:18 来源:上海黄浦

    11月2日上午,我区与市浦江办在外滩源联合举行《南外滩滨水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副市长沈骏,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弘,市浦江办主任余力,区领导王文涛、周伟、施兴忠、沈晓初、吴成出席,区相关部门和企业集团负责人参加。

    签约仪式上,区委副书记、区长周伟与余力签订了《南外滩滨水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外滩投资集团和环江公司负责人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副市长沈骏为“南外滩综合开发指挥部”揭牌。

    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弘在讲话中指出,实施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是市委、市政府为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航运中心的重要举措;黄浦滨江段位于城市中心区域,是两岸开发中最重要的一段,更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浦江办与黄浦区签订《南外滩滨水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是对黄浦江两岸市、区联手开发机制的全新探索,是在双方前期合作基础上的全面深化,合作机制的建立,将加快南外滩滨水区的开发,实现该区域的功能提升,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作出更大贡献,市相关部门要对此给予大力支持。

    区委书记王文涛在讲话中指出,南外滩滨水区是外滩金融集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浦江办和黄浦区共同合作开发南外滩滨水区,将加快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形成世博会后上海新的聚焦点和兴奋点。《南外滩滨水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和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将进入新的高潮,希望双方遵循互利共赢原则,发扬同舟共济精神,完善联动机制,集聚各方力量,互补优势、合力攻坚,力争使南外滩滨水区的开发成为全市沿黄浦江地区开发的亮点。

    据悉,根据已批准的《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规划》,南外滩滨水区北起东门路,南至陆家浜路,西至中山南路,东沿黄浦江,滨江岸线长约2.6公里,总占地面积52.6公顷。市、区联手合作开发的范围初定为“中山南路—东门路—外马路—油车码头街”围合的区域,占地25.4公顷,其中新和平地块、596地块、复兴地块以及南浦地块等重点项目规划开发面积4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30万平方米。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项目,为确保政府规划功能的实现和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我区与市浦江办决定发挥市、区联动优势,共同开发南外滩滨水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南外滩滨水区综合开发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成立由黄浦区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的开发指挥部,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深化设计规划方案,协调推进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