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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对300万以上民间贷强制备案

时间:2014-03-28 09:55: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月初,《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规定300万元以上的民间借贷强制备案。在此之前,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温州征信分中心,以及民资征信公司先后落地。

  信用,是金融的核心,对经济全局至关重要。信用能在一夜之间崩塌,重建却非一日之功。温州局部金融风波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源于信用危机,即借贷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的放贷意愿明显弱化,惜贷现象严重。

  面对危机,温州市作出“重铸信用,再创辉煌”的决策,社会各方开始合力重建温州的社会信用体系。

  本月1日起,温州对300万元以上的民间借贷实行强制备案。此举力图掌握大额借贷情况,恢复传统借贷领域的互信关系。其他举措还包括温州市发改委牵头建立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设立温州征信分中心,以及民资创办征信公司等。

  受访人士表示,温州的信用正逐步恢复,但一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是长期工程,另一方面受制于本地经济形势,尚未达到理想状态。根据温州市政府的规划,到2015年左右基本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2亿民间借贷自愿备案

  本月1日,我国首部地方金融法规,同时也是首部规范民间融资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大额民间借贷采取强制备案制度:单笔借款金额三百万元以上的、借款余额一千万元以上的、向三十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民间借贷,需自合同签订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备案。

  民间借贷量多、面广,具有私密性和自发性等习俗,融资主体究竟有多大意愿主动备案?数据显示,截至3月25日,已完成备案的民间借贷金额累计达5.56亿元。其中,属强制备案范畴的、单笔300万元以上的借贷为65笔,总计3.7亿元,其余皆为自愿备案。

  据温州市金融办负责备案事宜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单笔最小金额为2万,最大金额为2000万。经过前期的宣传教育,自愿前来备案的人为数不少。”

  近2亿民间借贷自愿备案的背后原因,是《条例》所提供的正向激励。《条例》规定,浙江省有关国家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案件时,应当依法将备案材料视为证明力较高的证据和判断民间借贷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除了提供法律支持,《条例》的实施细则还给定了优惠政策:非金融企业民间借贷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意味着,过去只有银行等金融企业贷款可以享受的利息支出抵扣税款的政策,现在只要登记备案的民间贷款,同样可以享受到该政策。

  温州市金融办副主任余谦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强制备案的目的,是掌握大额融资情况,提前预知风险,也引导民间资金流向生产经营正常、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条例》要监管的重点,是那些专门从事拆借业务的资金掮客,要管住的是资金空转现象。”

  由备案所伴生的征信服务,是余谦所寄予厚望的。公民在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记录由央行征信系统提供,但民间借贷领域的信息还是空白。《条例》实施细则指出:鼓励民间借贷当事人将履约情况报送备案,履约信息将纳入民间融资信用系统。

  余谦表示:“出借人有了解借款人基本情况的需求:是不是多重负债?有没有官司在身?目前,民间融资信用系统只有8000多笔数据,量还不大,等积累了足够多的数据,就能为借贷双方提供征信服务,与央行的征信体系互为补充,提供个人在金融领域相关信息的"全息图"。这种信任关系,突破了熟人社会的传统模式。”

  目前,温州全市共有12个备案点,供借款人和出借人现场备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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