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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营改增”试点一年少征税166亿元

时间:2013-07-08 10:11:54 来源:新闻晚报

  沪“营改增”试点以来,本市区域内的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税达166亿元,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幅更高达4成。今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协“完善‘营改增’政策,进一步扩大积极效应”提案专题重点督办活动中,市财政局透露,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邮电通信等行业将择机纳入“营改增”试点。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四成

  我国现行的货物与劳务税制框架下,国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具有“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特点,其最大的制度缺陷就是“重复征税”。而增值税则具有“环环征税、层层抵扣”的特点,相比现行营业税制,其最大的制度优点是可以消除重复征税。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本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研发与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六个现代服务业领域先行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运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经审核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企业共有15.9万户,比2012年初的11.8万户新增了4.1万户。试点企业的税负均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企业的发展信心进一步增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负降幅达到40%左右;一般纳税人中税负减轻的占比约73%,税负总体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新增来自试点一般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抵扣,税负普遍下降。

  从总体情况来看,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区域内的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实行“营改增”试点减税约166亿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相应减少了税收收入、增加了财政支出(包括免抵退税、出口免税以及对部分税负增加企业的财政扶持支出),其中,本市地方级财政减税约70多亿元。

  第三产业同比增长超一成

  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本市现代服务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高端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新型产业体系加速形成。

  主要表现在,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2年,本市第三产业增加值12060.76亿元,同比增长10.6%,增速快于第二产业7.5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6.2个百分点,对全市GDP增长贡献度达82.7%。

  服务贸易出口总量不断扩大。据对近2000户试点企业的抽样调查,2012年试点企业紧紧抓住国家对服务贸易实行出口退税或免税政策的机遇,服务贸易出口规模继续扩大,境外客户合同数量同比增长7.13%,境外合同金额同比增长15.23%。

  市财政局表示,“营改增”试点改革虽然在短期内对本市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减收,但从长远来看,为本市经济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将有助于加快本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税负增加将是暂时情况

  此前,本市财税部门已重点对本市“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向国务院作了专门报告,提出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的建议。

  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并逐步在全国推行。特别明确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择机将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工作。随着“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打通和延伸,实现增值税更全面、更充分的进项抵扣,为我国和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税制保障。

  不过,“营改增”试点实施过程中不排除一部分企业可能会暂时增加税负。市财政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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