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招商资讯 >> 正文内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开放措施一览

时间:2015-03-25 10:24:01 来源:

sp; 12. 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1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 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7482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4. 建筑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建筑业——47房屋建筑业,48土木工程建筑业,49建筑安装业,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 文化服务领域

    15. 演出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41文化娱乐经纪人)

    开放措施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16. 娱乐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11歌舞厅娱乐活动)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 社会服务领域

    17.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教育——8291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18. 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综合医院,8315专科医院,8330门诊部〔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注:以上各项开放措施只适用于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企业。

上页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