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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落实“金改40条”将推出“沪伦通”

时间:2015-12-30 09:38:48 来源:中国证券网

  29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介绍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金改40条”的主要工作安排。

  屠光绍指出,“金改40条”的出台,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勇气,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试点的纲领性文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11月25日,李克强总理到上海考察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最新进展,鼓励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为企业设立本外币内外互通的自由贸易账户,同时要求在防范住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要继续有力推进金融改革,加强和改善基础性制度,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全国积累经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金改40条”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韩正书记、杨雄市长对贯彻落实工作都作出明确要求。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当前上海金融系统正在抓紧推进“金改40条”的落实工作。下一步,上海将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和支持下,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主动参与、配合并服务好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制定“金改40条”实施细则和具体政策措施。“金改40条”的许多内容关系到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全局,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推进实施。近期,上海会同“一行三会”在沪机构和在沪金融市场对“金改40条”进行了梳理,综合各部门反馈的情况,初步考虑,“金改40条”中拟出台实施细则的有13条;拟通过推出创新实例,形成创新成果并逐步扩大效应的有18条;已经有实施细则或创新实例,但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有9条。从分部门情况看:

  “金改40条”中,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5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个体工商户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可兑换”、“协调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等5项实施细则。

  由上海银监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3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增加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经营牌照和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实施细则”。

  由上海证监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5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的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交叉持牌的业务规则和配套审核程序”,“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试点”等3项实施细则。

  由上海保监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3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巨灾债券试点办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委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跨境投资”等2项实施细则,以及推出航运保险指数。

  由市金融办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0条,主要牵头“一行三局”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研究建立“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的协调机制,同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包括金融信用制度建设在内的营造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

  此外,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商务委和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单位,以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金融市场都有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事项。如,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牵头研究制定“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进方案和有关实施细则”。

  目前,“一行三局”已着手研究拟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积极与总行、总局和总会进行沟通。12月17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了首个落实“金改40条”的实施细则,上海银监局就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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