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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权改革方案近期出台

时间:2010-06-25 09:04:01 来源:经济观察报

    从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方面获悉,备受外界关注的国有林权改革实施方案近期内将正式对外公开,这预示着,在我国集体林权改革取得成果之后,新一轮的国有林改将全面正式启动。

    此前,国有林改只是在黑龙江省伊春市试点,试点面积为8万公顷。不过,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褚利民、发改委农经司的副司长吴晓松都向本报表示,“伊春林改模式”并非未来国有林权改革的方向。

    他们透露,在即将出台的方案中,除去与集体林改一样强调“明晰产权”外,还突出强调要实行“政企分开”。

    伊春模式是与非

    2006年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伊春成为我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首个试点,按照中央的要求,伊春国有林权改革试点,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选择8万公顷的国有商品林试点林地,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

    伊春林改四年来,最受官方肯定的一点是,通过林权改革,“使得当地林场职工增收致富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加快了奔小康的步伐”。

    据伊春林改经验介绍,林权制度改革后,承包职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和家庭经济,涌现出一批木耳、香菇、药材种植和狐、鹿、林蛙、野猪等特色养殖大户,年均增加收入3500元以上,林下经济净收益预期增长达到42.18%。

    对于伊春林改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和家庭经济的经验和做法,中国林业经济协会秘书长陈根长总结为“离林致富”。他告诉记者,根据林业经济协会调查掌握的数据,综合集体林改和国有林改的情况,目前国内80%的林农和林场职工都是靠“离林致富”。

    不过,在陈根长看来,现在林农和林场职工选择离林致富,我国林业肯定不能兴旺。他分析,目前的情况是,林农和林场职工或者选择在林地种木耳、种香菇、种药材,甚至种粮食,或者选择搞特色养殖,心思根本不在养林护林上。

    在任职中国林业经济协会秘书长之前,陈根长的身份是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相关部委主抓国有林权改革的官员对伊春模式也是颇多看法。
 
    “事实上,国家林业局对于‘伊春林改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一直存有很大异议。”一位知情的林业专家称。 据悉,对于伊春改革成果中被掩盖了的很多问题,国家林业局多次派出人员和专家组通过进行实地调查,做了评估,已经掌握了很多事实依据。

    而在褚利民看来,“伊春林改模式”首先真正需要解决的是政企合一的体制弊端,解决企业又管资源又管采伐,职能不清的状况,但伊春改革回避了这个主要的矛盾,“他们的改革是把国家的林权分给个人,实际上是私有化的过程,实现私有利益,这完全没有找到问题的关节点。”

    褚利民告诉本报,国务院确立伊春林改的初衷,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把部分国有商品林试点林地,分给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然后“国家给承包职工一些补偿和管理费,并让职工来发展林下经济”,这样,“既起到保护森林生态效应,又提高了林区职工收入”,实现双重目的。

    但伊春林权改革过程中超越了中央规定的很多界限,比如,“他们把国家的公益林也分了”;更重要的是,林地并没有真正分给职工——“表面上看80%是分给了职工,但从获得林子的面积来看,实际上80%的面积是分给了外人”。

    “说白了,他们就是钻了国家资源管理的空子,完全回避了体制本身的问题,该改革的没去改,不改革的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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