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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能2012年前后开征碳税

时间:2010-05-18 09:04: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日前获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所以适合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在税收的转移支付上,应利用碳税重点对节能环保行业和企业进行补贴。

    时间

    或在2012年推出

    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在“中国绿色公司年会”上表示,“我们碳税专题组的基本研究工作已经做完,目前正在与全国人大等作进一步的沟通,我们希望是在‘十二五’期间开始征收碳税。”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调研报告分析了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在中国开征碳税的基本目标和原则,从税制诸因素角度初步设计了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具体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包括碳税与相关税种的功能定位、我国开征碳税的实施路线图,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议。

    专家表示,所谓碳税,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税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直接提高燃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碳税能够使企业在投资过程中,有固定的参考成本。

    此前,财政部财科所有关专家透露“下一步资源方面的税费改革要加快步伐。这个改革之后,在2012年或2013年,要推出碳税,而且是低标准起步。”

    接近财政、税务部门的人士透露,国家有望在今年加大资源税的改革力度,并开征环境税。其中资源税的改革方向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税率,从定额税变成累计税,并改善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从生产和消费环节同时征收资源税。环境税则是在目前试点的基础上开征新的税种。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环境税的方案已经完成。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说。“更具体的时间表还要看情况,但是的确是在加快步伐。”这位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的碳税,就是把现在的资源税改为碳税,现在只有2%,把税率提高。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权威人士近日向媒体透露,有关部门已在积极推动征收“碳税”工作,时间上不会拖太久,目前各省已在酝酿对企业提供节能扶持资金。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瑞典五个北欧国家实施了碳税或能源税政策,而法国也准备步其后尘,将从2010年起开征碳税。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表示,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低碳经济”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意孤行地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极大。在这样的状况下,中国怎么办?樊纲说,与其让美国人征了我们的碳关税,去补贴他自己的企业,不如我们自己先征碳关税,所得的税收再补贴自己的企业,以达到企业改变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方式

    先征企业 暂不征个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研究报告对碳税的征收范围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国内的专家认为,我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

    根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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