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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有效吸收外资方针不会改变

时间:2010-05-14 08:56:58 来源:新华网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7日在北京表示,中国积极有效吸收外资的方针不会改变,商务部将继续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希望就此加强与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

    马秀红是在出席由商务部组织的“2010年跨国公司座谈会”时做出上述表示的。她还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动摇,依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吸收外资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吸收外资保持在900亿美元的高位,降幅仅为2.6%,居全球第二。得益于中国宏观经济实现较快企稳回升以及多年来不断完善的投资环境,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仍然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其母公司全球业务的增长亮点和主要的利润来源。

    马秀红表示,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曾经为遭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外资企业增添动力,目前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必将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希望外资企业能够在中国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以及区域协调发展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实现自身更大发展。”马秀红说。

    她强调,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会改变,积极有效吸收外资的方针不会改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华经营创造公开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行政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的政策不会改变。

    “商务部致力于为外商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并把加强与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听取大家对中国对外开放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工作之一。”马秀红说。

    64家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和4家在华外国商会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与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业与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