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 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如新公司需领取增值税发票的还应准备以下材料:
1、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租金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投资人,在自有房产内办公的(法人或股东自有产权内办公),只需提供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即可,1--3不必提供。)
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4--5不必提供,由开发区代理记帐财务人员自行提供。)
6、企业法人照片一张。
7、另需企业购买发票人员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发票准购证件。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
步骤七 开设企业基本账户(五个工作日)
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3、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5、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6、企业撤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备注: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来必须拥有自已的基本帐户,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求,选择自已最方便的任何银行进行开设基本帐户,具体银行规定请咨询相关开户行)
步骤八 申领发票购用簿(二个工作日)
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步骤九 开设纳税专用账户,开户注意事项可以参考公司注册网,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如下:
1、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帐户管理卡。
4、填写纳税专户材料。
步骤十 购买发票 开始实际经营
1、发票购用簿及填定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至此,全部注册公司事宜结束,企业进入正常经营阶段。
附:公司注册后的全套证照清单1.营业执照-正副本2.电子营业执照-一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一张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
7发票:增值税、商统、服务性-各一本
8.私营企业协会会员证-一本
9.发票购买簿-一本
10.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张
11.银行帐户管理卡-一张
备注:* 根据企业要求进行申领。 备注:分公司证照按要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