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公司注册 >> 常见问题解答 >> 正文内容

中外合资企业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时间:2009-03-02 10:55:45 来源:上海工商

问: 中外合资企业出资期限有何规定?

答: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发给的出资证明书,应当报送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方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营各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为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合营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