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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民间创业潮

时间:2013-12-24 16:30:11 来源:上海招商网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深圳实施后,激发了民间创业潮,投资创业的热情被大大激发,商事主体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10月31日,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27.65万户,同比增长13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作新当日在接受中央媒体采访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集中采访时说,深圳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有7大亮点。

  ——建立商事主体资格与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审批和监管相统一的登记制度。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先照后证”、“谁审批谁监管”。由政府职能部门管住管好的领域,各司其职,全力管住管好。

  ——建立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引入了社会信用管理机制,明确了出资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剔除注册资本信用泡沫,实现资本优化配置,赋予了其他股东、公司客户等利益相关人对企业出资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力,任何虚假出资行为将承担法律后果,失信者将被市场淘汰。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商事主体,将其载入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对商事主体失信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促进诚信守法经营。对商事登记中提供虚假地址、不按规定时间主动申报年报备案等其他违法失信的经营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放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

  ——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改革后企业按时申报信息,行政机关依法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

  ——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社会公众对商事主体的信用监管。

  ——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商事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材料、股东可远程电子签名、登记机关网上审批发照、保管电子档案等。

  ——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由原来的15种简化为现在的4种。

  袁作新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业门槛低,吸引更多青年人创业,打破阶层固化,使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社会机构从金字塔型转变为橄榄型,整个社会更趋稳定和理性,率先在深圳建立起橄榄型社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