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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个体工商户也能吃到免税“蛋糕”啦

时间:2014-12-09 23:04:57 来源:电车之家

    “—您好,我是卖电动车的个体户,这个月要交855块的税钱,请问去哪交?”近日,广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到一起纳税人来电,咨询个体户交增值税的地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不用交。”

    明明卖了2万8千5百元的电动车,按照3%征收率计算就要交855元。怎么就不用交了?国家近期的确是出台了一个月销售额3万以下免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可针对的对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不是只有单位、企业才能免税吗?个体户也能免?

    坐席员进一步解释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解释“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同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类型。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是包括单位和个人的,自然也包括了个体工商户。

    自2014年9月下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给予小微企业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进一步的税收支持之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3万以下免增值税的新规已日渐深入人心。但仍有不少纳税人对该政策理解不全,认为优惠仅适用于企业。据统计,广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10月1日至12月3日共接到咨询该政策的来电407人(次),其中咨询个体户是否适用的来电有48人(次),约占总数的10%。坐席员均予以了详尽解答,消除了纳税人的疑惑,使广大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能吃到免税“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