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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登调整企业债质押回购

时间:2014-12-09 23:04:21 来源:21cn

    12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4]149号)(下称《通知》),对企业债回购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中证登即日起“暂不受理新增企业债券回购资格申请”,对于已取得回购资格的企业债券,则要求“暂不得新增入库”,只有“按主体评级‘孰低原则’认定的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为 AA 级(含)以上(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的企业债券”不受影响。

    “很多机构投资企业债,看中的就是它通过质押回购放大杠杆的功能。现在不让回购,部分企业债的一个基本功能就丧失了。”一位债券投资机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知》设定的标准比较高,目前债项达不到AAA评级的大约占企业债总量的三分之二,“波及面会比较广”。

    而对于《通知》的下发对债市的后续影响,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主管周文渊表示,新规将使券商、基金等交易所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去杠杆的压力比较大”。他认为,中证登此次“防范企业债风险的举措可以理解”,但若调整幅度过大,可能引起市场的较大波动,“希望对交易所市场的调整可以慢慢来”。

    暂停企业债回购新增入库

    今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地方政府甄别地方政府性债务后,在2015年1月5日前上报。

    大限将至,作为以地方政府城投类债为主的企业债风险亦需进一步厘清。中证登在《通知》中表示,此次对企业债回购进行调整,是为了“提前做好企业债券风险防范,避免回购质押库出现系统性风险”。

    中证登首先控制企业债回购的增量部分。《通知》要求即日起不再受理新增企业债券回购资格申请,对于已取得回购资格的企业债券,则要求“暂不得新增入库”,只有按主体评级“孰低原则”认定的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为AA级(含)以上(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的企业债券除外。

    《通知》对券商等结算参与人提出要求,“严格限制企业债券新增入库”。如有新增入库,中证登将采取强制出库措施,“结算参与人应严格防范欠库乃至透支风险”。

    针对存量企业债的回购,中证登则分别对待。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甄别清理完成后,对于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预算范围的企业债,中证登继续维持现行的回购准入标准;而对于未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预算范围的企业债,中证登则仅接纳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为AA级(含)以上(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的企业债券进入回购质押库。

    而对于没有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预算范围,并且不符合《通知》中要求的“债项评级AAA、主体评级AA级(含)以上”的已入库企业债,中证登表示,“将采取措施,分批分步压缩清理出库”,但具体“将另行通知”。

    此外,《通知》还表示,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甄别与清理过程中,中证登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风险较大的已入库企业债券采取压缩清理措施。

    去杠杆压力较大

    一位熟悉企业债发行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相较中期票据,由于企业债可以通过质押回购进行融资,因此“尽管同地域、同时期的城投债一般比中票的票面利率低一点,但城投债依旧很受欢迎”。但随着交易所企业债质押回购限制措施的出台,企业债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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