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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服务

时间:2014-12-16 12:52:09 来源:深圳商报

  商务部、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完善融资环境加强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完善企业融资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融资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快完善融资政策环境。研究出台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商铺经营权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物的法律界定,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针对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加大融资产品创新力度,建立与行业商协会、市场商圈管理机构、大型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作机制,探索推进动产、仓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商铺经营权等质押融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商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

  意见明确,要发挥其他融资机构的融资补充作用。进一步落实《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推动出台《典当行管理条例》,发挥典当的短期应急融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