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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税收政策

时间:2013-10-08 16:39:42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9月,安徽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民营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福清对入驻中心的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起5年内,其涉及本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部分予以全免;山东取消了小微企业营业税起征点减免备案。

    安徽省地税局66条措施力促民营经济

    记者近日从省地税局获悉,省地税局最近梳理出台了10个方面66条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这66条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从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现代农业、扶持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等10个方面,拓展税收政策空间,释放减税政策效应。

  其中包括:对经政府部门授权同意、依法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2013年底前免征营业税。对经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收入,经地税部门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

  通过科技等部门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高新技术企业3年有效期内,企业搬迁或更名,均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对经商务等部门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民营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引进的属于鼓励发展的国内外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其新建或购入的土地和房产,纳税确有困难的,按权限报批后,可以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民营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民营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福清出台政策 台商按缴纳个税的20%给予5年补贴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福清市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省级重点项目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5年内对投资者按规定缴纳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3年内对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进入该中心运营的台湾居民,按其在福清缴纳个税的20%给予5年补贴。

  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地处福清市高山镇,总投资约10亿元,规划占地面积1000多亩,将打造成两岸最大商品交易平台。据悉,除税收优惠支持外,在规费减免和财政奖补方面也将给予该中心大力支持。对入驻中心的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起5年内,其涉及本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部分予以全免。对中心上缴年税收首超1000万元、3000万元和5000万元,且同比增幅20%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对建成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其地方留成部分分别给予10%补助。

    山东首破门槛 13万小微企业享税收政策直通车 
 
    国家前些年出台一项惠及23万户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山东省执行一年多后,仅有8700多户小企业享受到了1300多万元的费用减免。好政策为什么执行得不好?关键原因是,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虽然很多,但由于规定苛刻、程序复杂,让中小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时遭遇“玻璃门”现象。近日,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过简化办税程序,搭建了13万户小微企业畅享优惠政策的“直通车”。

    自9月1日纳税征期开始,国务院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刘新风表示,该免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两个门槛。

    其一,按照现行税收减免办法,月营业额未达2万元的小微企业,需要按月到主管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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