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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健康服务业指导性文件出炉

时间:2013-10-15 14:08:01 来源:北京商报

  我国首部健康服务业指导性文件出炉。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健康服务业进行了明确界定,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放心保)等机构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行业。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与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研究部署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相比,此次《意见》则指出了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意见》明确,健康服务业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健康服务业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例如美国健康服务业规模相对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17%。比较而言,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对此,《意见》从刺激消费需求、鼓励扩大供给两个角度,提出了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等具体措施。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严控医疗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简化对康复、老年病、儿童、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

  为了给企业提供便利,《意见》提供了创新的投融资引导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明确提出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

  长久以来,民间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一直存在“玻璃门”。以医疗领域为例,早在2010年,国家曾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当时民间资本曾掀起一轮投资热潮,大量民间资本准备进入医疗领域,不过,由于没有相关细则,在民营资本摩拳擦掌准备进入时,在产业政策、税收、准入、人才瓶颈等方面,都相继遭遇了“玻璃门”,无论政策如何鼓励,在庞大的医疗领域中,公立医院仍然占据主导,垄断地位难以撼动,民间资本分得一杯羹的机会并不多。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健康服务业对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是非常大的。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国恩认为,这项改革不仅涵盖传统医改涉及的医药领域,还进一步拓宽到其上下游。在全产业链条上发力,以产业政策带动改革,打破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