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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商引资的四点体会

时间:2015-01-16 23:28:20 来源:湖南日报

  招商引资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特别是地处内陆、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区县,要实现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新型工业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大幅增长,都需要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实质性的支撑。新常态下,如何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扩大招商成果,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思想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上的思想创新,就是要充分认识资本的逐利性,并保障其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最大化。当前,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思想保守,在项目引进上左顾右盼,“怕被骗、怕被陷”的思想仍有市场。在项目的引进上,要放下包袱,大胆推进。只要不冲撞公共利益的禁区,坚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不突破政策的防线,不违背社会公平和正义,都要勇于尝试。对于招商引资工作者来说,“宁肯自己折利、不为项目设障,宁肯自己担责、不令企业为难”,才能让新项目不断的落地、开花、结果。

  二是方法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法创新应围绕“人”这一主要因素,坚持“主头抓、抓主头”,在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上创新方法。过去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全民招商、小分队招商、项目库招商等,方法不算不多,思路不见得不好,但实际效果很有限,主要原因还在于“主头”没有抓住和抓准。可以从企业决策者的基本情感开始,在政府与企业的决策层间搭建桥梁,寻找共同的价值,制订共赢的方案。当前,部分地方通过聘请经济发展及招商顾问的形式,实行“纽带招商”,在招商信息捕捉、项目对接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机制创新。要有效落实依法行政理念,确保各主体法定责、权、利的充分实现。过去,“唯招商而招商”的工作方法暴露出了政府工作的不成熟,也遗留了不少问题。部分招商合同权利义务模糊,很多议定的刚性条款不兑现、不落实,总体合同履约率不高,既导致政府招商引资效果打折,也导致引进企业发展受限。所以,创新和健全招商机制,应突出把好项目评审、合同执行、政策引领“三关”,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要规范招商合同履约,严格刚性约束和条款兑现,确保各方权益。

  四是环境创新。优化招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是各级政府的共识。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权力、部门利益与招商环境改善上的冲突不时出现,主要在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还不够。为此,部分地区开展的开发区“一权两制一司”行政体制改革,通过集中授权使县级开发区享有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有相对独立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具有独立经营开发公司的园区,起到了增强高新区发展活力的效果。优化环境也并非政府及部门无限度的让步,更在于投资软硬环境的不断改善。如基础设施、社会治安、金融服务、人才培养引进等综合条件改善,才能营造出一个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